返回顶部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麻栗坡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案
发布时间:2025-09-28 09:43:27
2023年7月18日,麻栗坡县应急局在对城区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违法行为。麻栗坡县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公司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以下的罚款。应急管理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按时限组织整改完成,符合从轻处罚情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
文山评议
来为文山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关爱企业 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