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落实动物检疫 保障生命健康

发布时间:2025-09-28 09:45:23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5日6时,某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接到线索,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上装有10头仔猪,该批仔猪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调查,查证了当事人贺某某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的违法事实,依法对贺某某作出没收10头仔猪及罚款806元的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

动物检疫是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出售、运输动物产品,供屠宰、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不按规定进行动物检疫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媒体· 矩阵

  • 文山日报
  • 新闻综合频道
  • 综合广播
  • 交通广播
  • 新文山
  • 文山发布网
  • 文山发布客户端
  • 文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 视听文山微信公众号
  • 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
  • 文山发布新浪微博
  • 文山发布视频号
  • 视听文山视频号
  • 视听文山头条号
  • 视听文山抖音号
  • 视听文山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