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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需谨慎,别为了“义气”坑了自己
发布时间:2025-08-04 10:57:41
2022年,蔡某夫妇向银行申请借款10万元,其朋友冯某夫妇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银行向蔡某夫妇发放了贷款10万元,后蔡某夫妇一直未偿还借款,截止到起诉时,尚欠银行借款本金、利息共计110736.03元。银行催收未果后,便将蔡某夫妇和冯某夫妇一起告上了法庭。为了确保胜诉后能够拿到钱,银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申请作出了保全裁定,冻结了蔡某夫妇和冯某夫妇的资金账户。担保人冯某夫妇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被冻结后,资金无法周转,严重影响到了自身的生活,于是冯某夫妇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和蔡某夫妇一起偿还该笔贷款。后经法官多次调解,借款人蔡某夫妇凑够钱到银行还清了借款本息,最终银行撤诉。
担保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发生在借贷等相关金融活动之中。在被担保人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由担保人代替被担保人先行履行义务。
在替人担保时,要全面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诚信度和经济能力,切勿碍于义气、情面而盲目为他人提供担保。当他人无法履行债务或约定的情况下,自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