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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山之干”促“机关党建之变”】州委巡察机构:以忠诚铸魂 做巡察先锋
发布时间:2024-08-16 09:33:52
近年来,州委巡察机构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忠诚”、践行“忠诚”,把巡察监督的政治责任坚定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以“五抓”巩固提升“以忠诚铸魂、做巡察先锋”党建品牌。
抓牢政治忠诚,坚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扣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相关要求,充分利用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到每一轮巡察工作中,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和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从政治高度分析研判发现问题。
抓稳理论武装,切实增强“政治三力”。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抓好党的政治理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政策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处级领导干部积极参加云南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文山大讲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等学习培训。积极发挥以考促学作用,动员党员干部参加纪法知识学习测试、纪检监察业务每月辨析测试、巡视巡察业务双月测试,着力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抓实教育整顿,深入推进自我革命。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纪检监察干部夜校学习10期365人次,引导干部主动查找和报告问题。通过组织观看专题片、走进监狱参观、现场观摩庭审等方式,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警醒教育干部,时刻敲响“莫让看片人成为片中人”警钟。组织签订承诺书共178份,从严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注重抓好家庭助廉,开展家属座谈等系列活动,筑牢廉洁家庭“防火墙”。
抓严党内生活,着力增强基层组织功能。自觉扛起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年初定目标、年中重落实、年末抓考核”的思路推进任务落实,形成支部书记带头抓、副书记具体抓、支委委员分头抓、党小组长牵头负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要求,严肃开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以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巡察干部党性。注重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2023年,州委巡察机构共调入干部4人、公开选调事业人员2人、抽调副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巡察14人,选送优秀巡察干部参与省委巡视35人次,巡察干部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抓深党建融合,促进党建业务双推进。按照“围绕巡察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巡察”的思路,研究制定了《州委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工作细则》,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巡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组上,巡察期间在各巡察组同时成立临时党支部,由各巡察组组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实行固定巡察组党小组与临时党支部活动“并轨”运行,临时党支部“红色引擎”作用得到发挥。2023年,州委巡察组共巡察州级单位29家,发现问题1340个,移送问题线索33件32人。
(州委巡察办)
(编辑:唐雪娇 排版:冯明兰 责编:刘虹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