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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故事天天讲 | 以廉为宝
发布时间:2025-06-06 09:16:21
成语,作为中华语言文化的瑰宝,寥寥数字便蕴含着深刻的哲理与动人的故事。即日起,“清廉故事天天讲”栏目正式上线!每日为您讲述一则与清廉相关的成语小故事,在简短的文字中,带您穿越时空,感受古人坚守正道、拒腐防变的精神力量。快来一同开启这场清廉文化之旅吧!
今天学习“以廉为宝”。
《左传,襄公十五年》:“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子罕,春秋时期宋国商丘(今河南省商丘市)人,宋国贤臣。因清廉恤民,深受百姓爱戴。
一次,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宝玉,拿去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拿给玉工看过了,玉工认为它是宝物,所以才敢献给您。”子罕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们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倒不如我们各自保有自己的宝物吧。”
献玉之人知子罕不会收下宝玉,提出了另一个要求,说自己怀揣宝玉走在路上很不安全,恐有杀身之祸,将宝玉献给子罕,实是为自己讨一条生路。于是,子罕便将他安顿在自己所居的乡里,确保其人身安全,还请治玉之人琢磨玉石,待卖了好价钱后,如数归还献玉之人。
“心有至宝不受物役。”为人做官、立身行事,当如子罕一般以不贪为宝,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心灵阵地。
(来源:摘自《成语里的廉洁故事》)
(编辑:周秋 美编:冯鹤 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