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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消防依法临时查封1家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发布时间:2018-08-02 16:57:56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7月31日,砚山消防大队依法对砚山县龙湖元酒店实施临时查封。

 

 

大队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龙湖元酒店场所内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要求单位立即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随即组织监督执法干部就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进行集体讨论,大队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负责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并依法进行临时查封。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向单位负责人告知了查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诉和申辩,执法人员耐心地讲解消防法律法规,在并在该场所大门上粘贴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加贴了封条。并要求该场所立即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完成后需大队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如擅自拆封查封部位,将依法予以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对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等进行严查重处,持续保持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态势,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梁曦匀)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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