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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点
发布时间:2018-09-28 16:20:18 来源:文山新闻网
1.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2.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
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州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对准确把握全州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科学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修编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推动文山弯道超车,跨越发展,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经济普查对象是在我州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4.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5.这次普查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这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2017年是普查的筹备阶段,主要是研究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2018年是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订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等;2019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0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6.如何确保这次经济普查顺利实施?
(1)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3)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体,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
(4)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经济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7.很多普查对象都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的依据?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因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这次经济普查,在处罚上有哪些规定?
(1)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2)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9.这次经济普查,在处罚上有哪些规定?
(1)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经济普查人员参与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处分
(2)经济普查对象(个体经营户除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
(三)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经营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10.经济普查登记中的“6条红线”
(1)对于采取联网直报方式的普查单位,必须由普查单位独立填写真实的普查数据,决不允许以任何名义强令授意普查单位按指定的数据报数;
(2)必须由普查单位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决不允许任何机构、人员代填代报普查数据;
(3)必须由普查单位修改普查表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普查表,决不允许任何机构、人员自行修改。
(4)对于采取PDA方式普查的单位,必须由普查员到普查单位现场对普查表中的各个项目逐一采集数据,决不允许不去现场而编造数据;
(5)必须由普查员独立自主通过无线网络或统计内网及时报送数据,决不允许任何人代替普查人员报送数据;
(6)对任何普查表数据的修改,都必须经过普查单位的书面认可,决不允许任何机构、个人自行修改。
文山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