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文山州第四次经济普查情况问答

发布时间:2018-11-15 09:15:01   来源:文山新闻网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于今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的对象有哪些?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了确保这次经济普查顺利实施,我州做了哪些保障工作?……

 

1.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意义是什么?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我们已经开展了三次经济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今年我们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州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对准确把握全州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科学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修编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推动文山跨越发展,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2.全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有哪些?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除第一产业以外的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普查对象是在我州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根据前期“地毯式”清查开展情况,文山州的普查对象初步估计17.7万个,其中,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约3.0万个,个体经营户约14.7万个。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2018年是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订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等; 2019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0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4.为了确保这次经济普查顺利实施,我州做了哪些工作?

:经济普查工作是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目前,我州已完成了机构组建、人员抽调、办公地点、经费“四落实”工作、全省以投资领域和建筑企业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试点普查、普查物资的下发、清查业务培训、“地毯式”清查登记等工作。现在“地毯式”清查已结束,正在进行单位排重、编码和审核改错工作。

5.四经普跟前三次相比有什么不同?

:2018年7月4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于2018年08月23日开始执行新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完善有关经济普查行业范围的规定。二是适当调整有关经济普查方法的规定。三是修改有关经济普查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的规定。此外,为与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对原条例相关规定作了调整:一是增加了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的规定;二是调整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为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衔接,将原条例中的“工商、质检”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6.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由哪些人来担任?他们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上岗?本次普查全州需要多少普查员来完成任务?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由州县(市)统计局工作人员、部分县(市)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乡镇统计员、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网格管理员担任。原则上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统计或会计基础知识,经过短期培训能够理解和掌握普查报表及指标的填报要求;具有使用平板电脑或者智能手机的基本技能,能够熟练掌握PAD手持终端使用技术;熟悉当地情况,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法治意识与保密意识。在清查登记阶段,我州组织开展了清查业务培训,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实行考试通过制,在接下来的正式入户登记前,将会继续实行考试通过制来强化业务能力。

为了开展好文山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满足工作的需要,全州共抽调普查员1893人,普查指导员760人。

7.普查对象应该怎么样配合普查员的工作?

:普查对象应该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配合普查员的工作。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九条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8.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提供或胡乱提供普查数据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作为统计普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的。依照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等处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

此外,2016年,国家统计局与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国土部门、税务部门等27个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同时规定了《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依据法律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企业及有关人员将给予公示。因为统计严重失信被予以公示后,企业将面临来自于27个部委的联合惩戒。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普查对象,请认真配合经济普查,如实提供普查数据。

9.普查对象申报的普查数据会被泄漏吗?

:普查对象申报的普查数据不会被泄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第三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泄露统计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均明文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对经济普查中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

10.经济普查中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怎样对经济普查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普查工作人员违反法律和纪律的行为怎样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普查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统计法实施条例》同时规定,普查对象有权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普查对象、社会公众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行监督,发现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涉嫌违法或者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举报电话:0876—2139003。

11.2019年开始的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是经济普查最重要的阶段,全州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将多方施策、多策并举,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四经普”是一件大事,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县(市)经普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自家事”意识,进一步增强对“非普查年度靠增速、普查年度定总量”的重要性认识,及时研究解决经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经普工作提供充分的保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普查对象顾虑。加强普查法制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被调查对象认识到依法接受普查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普查机构也将严格遵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三是强化质量控制,覆盖普查实施全过程。全面加强经济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统一组织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工作。对普查对象上报的数据,不仅要在行业内进行排重、查询、修正,还要进行跨专业、跨地区审核、排重、查询、修正。同时,各级普查机构都已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并根据《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办法》建立本地区经济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和实施细则。

四是做好数据评估,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按照普查工作惯例,普查后都要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我们将根据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评估全州及分县(市)普查数据质量。

五是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惩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并及时曝光。

(文山广播电视台《七乡观察》)

(编辑:郭韦)

(审核:资云波)


媒体· 矩阵

  • 文山日报
  • 新闻综合频道
  • 综合广播
  • 交通广播
  • 新文山
  • 文山发布网
  • 文山发布客户端
  • 文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 视听文山微信公众号
  • 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
  • 文山发布新浪微博
  • 文山发布视频号
  • 视听文山视频号
  • 视听文山头条号
  • 视听文山抖音号
  • 视听文山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