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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发布时间:2018-06-06 16:04:08 来源: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5月31日,麻栗坡县人民法院在麻栗坡县看守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被告人吴某于2017年9月在自家房屋边的菜地里种植罂粟。2018年2月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部分罂粟已开花挂果。经清点,吴某种植罂粟植株共计6752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铲除。经鉴定,吴某种植的罂粟植被为罂粟科,罂粟属鸦片罂粟,别名:鸦片,大烟,米壳花,罂子果。
庭审中,吴某说“虽然政府宣传过禁止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但其种罂粟只是做菜吃,哪知闯下大祸。”在此法庭提醒,由于禁毒意识不强、轻信谣言等多方原因,极少数群众认为可以在自家庭院、自留地种罂粟,不论出于什么目的,种植罂粟均系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项艳秋)
(编辑 李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