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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砚山县将开展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秩序整治
发布时间:2019-10-30 16:13:15 阅读 10709
各位“老司机”请注意
12月1日起
砚山城区车辆乱停乱放
将会受处罚
为切实加强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出行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连日来,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整治。
10月27日一大早,记者跟随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来到县城区江那农贸市场后门,对该路段随意摆放的小货车、三轮车进行整治,在显眼位置张贴整治通告,并现场为驾驶员进行口头劝诫。在听了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之后,驾驶员朋友们纷纷表示,非常赞同政府的规划,自己一定会积极配合执行。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从12月1日起正式开始,主要是对自行车、两轮电动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小型汽车、专用汽车等机动车辆不按标志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整治。
通过全面开展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车辆乱停问题,实现车辆停放规范有序,确保交通秩序良好,营造畅通、整洁、安全、有序的市容环境。活动当天共张贴通告100余份、发放整治通告1000余份。

(砚山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张丽娜)
编辑:郭韦
排版:曾炜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