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住建部说:管公租房要学文山市
发布时间:2019-12-23 16:00:12 阅读 5677
社会上曾有传言:
公租房是有关系的人才能住
间接上是在质疑文山市公租房的管理方式
但是咱文山市对公租房的管理经验
是连住建部都来点赞的啊
近期,住建部以简报的形式刊发文山市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供全国各地参考。
记者了解到,从2016年开始,文山市就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来管理公租房。2018年,该市成为全国16个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之一(其中省会所在地市级试点8个、县(市)级试点8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全市2.2万套公租房全部委托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机构管理,有效解决了公租房管理中专职人员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显著提升了保障对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杨相云介绍,对于公租房的管理,文山市除了在准入条件上严卡,还通过动态管理实现可进可出。
该市制定了《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购买服务内容、绩效管理、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认真梳理公租房运营管理事项,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由财政支出安排、且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前已纳入购买服务的共4类内容,包括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维修养护事项、综合管理事项,并细化为组织选房、办理入住退房手续、采集信息、日常巡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绩效评价及群众满意度测评等近30项具体内容。
经市政府同意,文山市住建局作为购买主体,严格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文山馨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并与之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认真落实云南省相关规定,公租房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后,按3%比例计提维修资金、按4%计提维护管理费、按8%计提业务费。同时,明确购买服务费用从提取的费用中列支,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购买服务提供了资金来源保障。
“您好,我们是文山市房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入户走访,请开下门。”手持记录仪,动态管理员们2-3人结伴入户。杨婷从事动态管理员的工作已经有3年,她所在的团队共21人,除去收费员、服务窗口人员,真正可以入户的只有10人左右,分两组行动。一般就是男女搭配,既是为了方便开展工作,也是顾及到安全因素。毕竟,有些被清退者起初并不愿意搬走。“有些住户觉得住进来公租房就是他的了,有的外出打工长期闲置,有的长期拖欠房租或水电费,有的转租转借,有的财产和收入超标等等,违规了得清退,条件不再符合也要清退。”杨婷说。
在11月份的文山市公租房动态管理清退明细表上,记者看到,惠民家园的左某因自购房被清退、泰民家园的冯某因转借被清退、瑞民家园的刘某因长期闲置被清退……类似的清退每个月都有,所以,一批不再符合条件的或者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租户们走了,腾出的房源及时分配给仍然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
动态管理过程中,工作人员难免要与租户“吵架”,曾经还遇到过恐吓。但是通过多次耐心地宣传政策,做思想工作,慢慢地大部分已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基本都会配合,并出现了部分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家庭主动退房的良好现象。杨婷说,当把保障性住房交给真正有需要的家庭入住,这时候就会觉得很有成就感。
(记者 侯佑琴)
编辑:李霄文
排版:罗 钢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