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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元日起文山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
发布时间:2019-12-31 16:13:58
起付线标准
普通居民→累计达6000元以上(不含)
贫困人口→累计达3000元以上(不含)
近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发布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文山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注意哦!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不单独缴费,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一定额度划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确定。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一起付线和分段支付标准是什么呢?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特困人口、低保人口和贫困残疾人口等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参保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达3000元以上(不含)的,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分段支付标准:3000元(不含)—5万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80%;5万元以上(不含)的部分,支付85%。取消年度累计支付封顶线。
凡参加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即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年度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年度一致。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缴纳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来源:州人民政府)
编辑:李正红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