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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受益,代表们的建议办理进度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0-01-09 10:10:11 阅读 6371
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州人大代表紧紧围绕事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共159件。州人大常委会及时交给相关部门、组织和单位研究办理,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实际问题。通过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2019年,代表建议答复率100%、满意率100%、解决率54.08%。

加大对麻栗坡“9·02”特大山洪泥石流
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
代表建议:麻栗坡“9·02”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共造成全县11个乡(镇)79个行政村629个村小组16568户5.95万人不同程度受灾,灾害造成全县房屋倒损、农作物受灾、基础设施损毁、车辆损失等方面的直接经济损失22.8亿元(其中:猛硐瑶族乡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另外,猛硐瑶族乡灾区林地发生较大面积垮塌,受损林地面积3.5万亩,冲毁原木及加工木材1560立方米。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麻栗坡“9·02”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
办理情况:“9·02”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多次实地查看,多次专题研究,全面推进恢复重建,批准实施了《麻栗坡“9·02”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2018—2025年)》。2018年12月20日召开现场会,州委、州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为压实责任,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文山州麻栗坡“9·02”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落实到州级有关部门。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的盘子。副省长和良辉也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帮助协调。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级部门和国家有关部委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指导。
截止2019年6月底,灾后重建项目到位资金10438.04万元,其中,南达桥到位资金97万元,水电站修复到位资金1500万元(企业自筹),盘龙河猛硐段治理工程到位资金2049万元,猛硐乡村组人畜饮水工程到位资金440万元,集镇道路建设到位资金540万元,猛硐乡扣林幼儿园搬迁建设项目到位资金600万元,农贸市场到位资金30.47万元,猛硐乡广播电视事业建设项目到位资金81.65万元,村卫生室建设到位资金50万元,杨万乡中心小学到位资金200万元,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室及场所建设项目到位资金50万元,猛硐乡敬老院到位资金430万元,猛硐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到位资金80万元,猛硐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到位资金80万元,省级自然保护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到位资金209.92万元,猛硐乡政府驻地及三条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到位资金4000万元。猛硐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已完工,一期规划重建的227户和一般损坏修缮加固1625户房屋建设已基本完工,其他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中。
下步工作中,将认真贯彻执行好《文山州麻栗坡“9·02”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分解方案》,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相关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积极支持麻栗坡县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与国家、省级部门的汇报和沟通,争取更多的支持;同时,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短命”工程,严格执行项目“五制”管理,对贪污、挪用、截留灾后重建资金及在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一律从重、从快、从严查处。

代表建议:近几年来,作为清洁能源的天然气已成为新建小区必不可少的配套设置。以文山市为例,2018年,文山市管道天然气已覆盖4万多户家庭,城区累计已铺设管道接近180公里。但随着各类市政施工逐渐增加,多次发生市政开挖时破坏天然气管道事故。希望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和措施,对开挖施工等市政设施建设加强管理监督。
办理情况: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及改造工程施工对广大市民的生活影响较大,大部分市政工程施工均能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保证了工程质量合格及按期完成。但是也有部分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施工组织措施不到位,消耗不必要的施工时间,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的现象,出现了扰民工程。州住建局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历来都极为重视,对负责设施项目的施工单位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现场的管理监督,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扰民问题的发生。
我州的市政工程建设由多个部门承担,目前还缺乏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模式。施工中出现的开工快收工慢,以及施工乱象等问题,也引起了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正在起草《文山州市政设施项目建设暂行实施办法》和《文山州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暂行规定》等市政项目管理办法,办法和规定出台后,将有效降低目前施工中存在的不文明施工等行为。同时,近年来各县(市)政府也加大了项目前期工作的力度,为保证项目按时开工、按时竣工,加强了对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核力度,努力做到把问题处理在项目前期工作中。
市政管线建设和改造工程施工队道路多次反复开挖,不但破坏了道路设施,在施工过程中也给广大市民造成较大影响。根据目前的实际,在一定时间内较难杜绝市政管线建设和改造工程施工队道路多次反复开挖现象,当前较有效的管理办法是加强审批和施工监督。目前,我州部分县(市)已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和地下管沟建设,逐步改变因地下管线施工道路被反复开挖施工的局面。州住建局作为市政设施主管部门,也通过多项举措加强施工管理,同时,将会不断探索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力争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代表建议:马关县都龙口岸于2018年3月26日举行通关开放仪式。为充分发挥口岸经贸优势,促进边民互市和对越商贸往来,搞活口岸经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建议州政府启动会谈会晤机制,与越南河江省对接帮助协调解决中国都龙—越南箐门口岸货运车辆临时互通事宜。
办理情况:2019年3月21日,中国云南省文山州口岸代表团与越南河江省口岸代表团在都龙口岸联检楼3楼会议室举行了临时会谈,经过协商,双方就都龙(中国)—箐门(越南)口岸货运车辆临时通关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会谈纪要。此次会谈达到了预期效果,至此都龙—箐门口岸跨境货运车辆实现了临时互通。会谈具体成果为:一、双方同意对都龙(中国)—箐门(越南)口岸货运车辆出入境采取临时通关措施;二、双方出入境车辆和货物应符合双方法律相关规定,并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人员出入境通行证》;三、临时互通范围:仅限于都龙(中国)—越南(箐门)口岸双方指定查验货场范围内;四、临时互通开始时间:2019年4月1日起执行;五、越方由边防部门对入境车辆进行管理,中方由马关县政府口岸办公室对入境车辆进行管理;六、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遵守两国法律规定;七、双方一致同意对装载鲜活农场品、冰鲜水产品的出入境车辆给予优先通关;八、双方一致同意在临时互通期间,双方查验货场免收停车费、过磅费等相关费用(法律规定必须收取的费用除外);九、双方互向对方提供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以便于及时解决临时通关相关问题;十、货运车辆出入境保险问题:由于口岸临时通关,双方一致同意暂不办理保险;十一、边民互市车辆(人力车等非机动车辆)不在临时通关范围内。下步将继续完善都龙口岸通关设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推动口岸经济快速发展。

代表建议:广南县经济发展落后,贫困程度深,农村危房存量巨大,建议州政府给予广南县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办理情况:根据2019年4月28日的统计,全州已实施41221户非4类重点对象无能力建房户危房改造,还有87678万元资金缺口,由于州级财力有限、支出项目多,难以兼顾解决到位。因此,在现行政策条件下州住建局将积极指导配合广南县做好以下工作,尽量缓解资金压力。一是进一步核准改造对象身份。二是统筹用好上级补助资金。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27个深度贫困县在实施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清零’后,剩余资金可统筹用于其他农户危房改造工作”。州住建局将指导广南县在推进危房改造过程中要以修缮加固为主、拆除重建为辅,多措并举努力降低改造成本,尽可能把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上级补助资金节约出来,用于非4类重点对象无能力建房户危房改造。同时要根据《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财政扶贫工作问与答第三期的通知》相关精神,用好用活涉农资金,统筹解决包括非4类重点对象无能力建房户在内的影响脱贫攻坚的各类危房改造。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发挥挂钩帮扶单位和社会企业作用,尽可能解决一部分危房改造资金。同时州住建局将积极配合广南县与省农发行对接协调土地+N项目贷款,有效缓解资金压力。

代表建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大村民对住房标准和档次要求不断提高,但农村建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断显现,比如建房过程中随意性较大,对供电、供水、排污等公共设施考虑不周,建房过程中还存在盲目攀比现象等。建议合理编制中心城市外乡镇的规划,按照乡镇规划,相关部门积极引导村民建设具有乡村民风特色的建筑。严格规范审批程序,鼓励村民按照规划方案要求建房,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办理情况: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2019年3月开始履行城乡规划相关职能职责,目前正在理顺和健全规划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村民住房户型设计问题,自然资源部门将根据州人民政府的指示,计划2020年启动《文山州新民居建筑设计图集》修编工作,在修编后提供具有地方性、民族性的《文山州民族民居建筑设计图集》供村民选择。二是引导村民建设乡村民风特色建筑问题,自然资源部门将根据州人民政府的指示,计划2020年启动乡(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风貌特色规划工作,规划编制时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乡村民风特色,引导村民发展相关产业脱贫致富奔小康。三是“两违”建筑清理整顿问题,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村庄“两违”建筑拆除的工作职责属于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支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村庄“两违”建筑拆除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村庄“两违”建筑拆除工作,确保法定规划严格执行。四是鼓励村民退出多余的宅基地问题,自然资源部门将根据修编(纠编)的村庄规划,拟定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合法合规的优惠政策,按程序批准后执行,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代表建议:随着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特别是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某些医疗机构的“病广告”也在农村大量出现,损害了村容村貌和文山人民的健康形象,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整治“病广告”。
办理情况:针对医疗广告日益泛滥、内容虚假、涉嫌违法的情况,全州8县(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均采取了整治措施开展工作。2019年1至5月,通过专项整治,各医疗机构在全州违法违规发布的医疗广告大幅减少,拆除率稳步上升。各民营医院共清除违法违规张贴的医疗传单15150条;喷绘的大尺幅医疗广告364张;结合农村危房拆旧工作,拆除墙体医疗广告509条;约谈整改缓慢的民营医疗机构6家。
在下步工作中,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监督8县(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工作,将之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巩固已取得的成效。一是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发动基层卫生健康监督力量,对各自辖区开展监测,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立即报送相关部门查处。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以前违法违规发布的医疗广告未清理到位的,督促各医疗机构继续拆除,并依法依规查处。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医疗机构改正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五是加强源头预防。六是严厉打击非法医疗广告、虚假医疗广告违法行为。对拒不服从管理,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因虚假医疗广告造成民生安全问题,构成犯罪的,移交线索至公安机关组织调查,依法处置,确保打击处理到位。

代表建议:近年来,西畴县兴街镇城区人口增长1万余人,但城区基础设施逐渐跟不上发展步伐,尤其是排水工程设施极不完善,生产废水、市政污水排放处理简单粗放,至今没有有效处理手段。西畴县兴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2017年被纳入文山州乡镇“一水两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统一实施,但目前未开展相关建设工作。建议加快推进西畴县兴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办理情况:2013年实施建制镇供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简称“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工作以来,上级对乡镇“一水两污”单个项目仅补助100至200万元,补助资金较少,开展项目建设较为困难。据统计,我州2013年至2017年仅有47个乡镇“一水两污”项目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共9750万元,获得补助资金仅占我州乡镇“一水两污”项目总投资的2.1%,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压力很大。由于县(市)级财力薄弱,加之融资难度较大,建设资金短缺,制约了乡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进度。为切实解决建设资金短缺“瓶颈”问题,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州住建局按照州政府的指示要求,积极探索PPP模式,选择有实力的社会投资人合作融资建设乡镇“一水两污”项目。但由于国家金融政策变化,全州打包统筹实施乡镇“一水两污”项目未能最终落地,2019年6月3日,州人民政府下发《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的通知》,明确将乡镇“一水两污”项目交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实施,并要求各县(市)迅速启动建设,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任务,实现乡镇“一水两污”项目设施全覆盖。目前,全州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推进了部分乡镇“一水两污”项目,文山、西畴两县(市)已实施部分垃圾处理项目;砚山县整合乡镇“一水两污”及其他项目进入财政“PPP”项目库;麻栗坡县与新华绿保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已签订合作协议;马关县木厂、八寨两镇“一水两污”项目已实施完成,都龙、夹寒箐两镇正在实施;丘北、广南、富宁三县均有自行组织实施乡镇“一水两污”项目的意愿。

代表建议: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属于国家级重点项目,主要任务是解决当地城镇生活及农村人饮用水、产业加工区、物流园区用水以及农田灌溉用水。近期,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主要存在机构不顺、力量不足、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且与其他县市相比不统一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尽快成立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管理常设机构,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建议州政府统一水库淹没区涉及两县(丘北县、砚山县)的征地补偿标准,便于顺利开展征地补偿工作;建议超前谋划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促进水库移民工作顺利开展。
办理情况: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位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南盘江的一级支流清水江干流上游南丘河上,该项目已列入国家《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南盘江流域综合规划》《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供水安全保障网规划》,是“十三五”拟建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之一。在人员配置方面,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作为进入国家规划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2018年9月19日,印发《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水河大型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成立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从州移民开发局、砚山、丘北、广南三县抽调工作人员开展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在统一水库涉及县的征地补偿标准问题方面,项目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移民意愿调查和移民安置点工作。按工作程序,还未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阶段,待工作进行到相应阶段再研究解决。在超前谋划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方面,将会对相关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与主体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促进水库移民工作顺利开展。
下步工作中,州水务局将按照职能职责,督促清水河大型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加快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的推进落实,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建议丘北、砚山县政府加快移民实物调查、安置方案、移民意愿调查等相关工作。
(记者陆志芳整理)
编辑:刘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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