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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制定办法破解巡察人才机制难题

发布时间:2020-01-10 11:04:09   阅读 6278  

文网讯   近日,马关县制定出台了《中共马关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做到四个明确,规范巡察队伍管理,确保有人干事,巡出成效。

明确建组原则。县委根据每一轮的巡察任务,组建巡察组,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分为组长库和组员库。组长库设组长10名,副组长10名,组员库人员50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巡察工作人才库组长、副组长,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等党组织内部推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以上单位至少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组长库,并服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抽调使用。

明确选配程序。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组员库人员,由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推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至少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组员库,并服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抽调使用。已推荐人员进入组长库的党组织可以不再推荐人员进入组员库。

明确管理办法。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的抽调,由县委巡察办按年度提前制定抽调计划,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县委同意,印发计划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人员抽调计划,提前调整安排计划抽调人员的工作岗位和任务,确保能够按时按要求参加县委巡察工作。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非固定巡察组人员的抽调使用,按年度进行轮换,每年轮换一次。

明确工作纪律。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履职情况,列为对所在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内容。结合县委巡察组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抽调参加县委巡察工作期间,出现违反考勤纪律、工作纪律和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或出现被责令退出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等情况,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挂钩。

2019年,马关县对巡察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12人次。同时对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进行调整充实,调整保留41人,退出19人,新增29人,库内调整9人,调整充实后实有人员70人,通过进退有序的调整充实,为锻造巡察“尖兵”,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蔡明丽 杨凤金)

(编辑 刘梅)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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