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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1-20 14:53:56 阅读 5713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2日至5月31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交通运输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于2019年7月4日向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方面
(一)关于对"政治站位不够高,认识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组织召开第二、第三季度工作例会,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8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
(二)关于对"态度不坚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局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和党组会议议程,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1次,召开局党组会议7次,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三)关于对 "省委第八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及线索重视不够,落实态度不坚决,处理效率不高"的整改情况。全州8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局属6家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已对省第八督导组反馈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对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成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长期坚持抓落实。
(四)关于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营运等问题,工作落实不够有力,一直没有拿出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的整改情况。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8部门印发《文山州集中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非法经营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州联合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非法经营综合治理行动。共召开联席工作会议2次,出动执法人员16348人次,检查车辆17455辆次,查办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案件1098件,其中:非法营运案件508件。
二、依法严惩方面
(一)关于对"标准宽严不一,执法苍白无力"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文山州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细则》,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联合治超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共出动路政、交警、运管执法人员2230人次,检查货运车辆3948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1辆,卸载货物1372.72吨。
(二)关于对"线索排查力度不够,分析研判甄别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养护、公路建设、单位自身内部等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加强对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对自主摸排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共摸排上报问题线索63条。
(三)关于对"线索台账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局扫黑办工作人员学习省、州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专项台账,规范线索台账管理,对交通运输系统上报州、县(市)扫黑办的63条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核查,完善线索接报、登记、移送手续。
三、综合治理方面
(一)关于对"行动不积极,整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印发道路运输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市)交通运管部门每月联合公安、交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违法违规行为等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次。
(二)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印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乱象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对文马、文麻、广那在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广那高速第5标段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深挖彻查方面
(一)关于对"搜'网'找'伞'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对全州交通运输领域公职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派出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乡镇、客运站周边、高铁站周边、主要客运线路、各货运集散地等区域重点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共排查客运企业29户、货运企业322户、公交出租企业58户、维修企业1963户、驾培企业25户、机动车综检企业6户,排查客运班线423条,排查客运从业人员2999人,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关于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处罚标准不一致,随意性大"的整改情况。加大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打击力度,依法处罚。开展2019年全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30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进行通报。对2018年以来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查处的非法营运案件进行1次全面排查,共排查行政处罚案件1317件,行政许可案件365件。
五、组织领导方面
(一)关于对"责任传导力度不够,统筹推进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全面清理与局属6家单位签订责任状情况,向州委递交文山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承诺书,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1次。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醒函,督促各单位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落实工作。
(二)关于对"统筹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推进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够,协调配合不到位,力量分散"的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将机构改革后新增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科室负责人调整充实到领导小组成员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派单,督促各成员单位抓好线索摸排、深挖彻查、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
六、其它方面
(一)关于对"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整改情况。召开局党组第14次会议,明确坚决杜绝将项目结余资金和利息收入作为单位处级领导个人安排使用经费。针对2017年以来局机关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全州8县(市)交通建设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1次,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二)关于对"对国有资金损失案件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会同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文山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工作会议1次,研究讨论原路桥公司相关责任领导的责任追究事宜。印发《文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路桥公司被网络诈骗一案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的建议》,要求文山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原路桥公司国有资金损失案件的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文山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办法抓好财务管理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6-2152019;通讯地址:文山市开化中路169号;邮政编码:663099;电子邮箱:wsjtyak@163.com。
中共文山州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