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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1-20 15:12:19 阅读 9354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2日至5月31日,九届州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州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19年7月5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党组统揽全局不力"的整改情况。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统筹研究,认真解决农业产业"散、乱、杂、小"问题,文山市(三七产业)、砚山县(蔬菜产业)已被省政府批准为"一县一业"示范县,2019年已分别获得1500万元资金支持。全州规划肉牛养殖园36个,广南县被省列为文山牛(高峰牛)特色县。
(二)关于"看齐意识不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对重要工作专题研究,列出目标任务、责任人。二是围绕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出台《文山州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山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及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组织实施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行动和"10大名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完成110个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
(三)关于"工作重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扶持,组织做好17户省级、36户州级龙头企业到期监测和2户申报省级、5户申报州级龙头企业审核工作,加强与砚山中澳公司、鑫珵农业科技公司等的沟通服务。文山市马塘镇、砚山县稼依镇列入2019年云南省实施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二是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指导规范办社960个,注销680个。三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实施广南、丘北两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1次,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
(五)关于"'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不实"的整改情况。及时调整挂钩帮扶人员,进一步压实挂包帮责任。深入走访调研,筹集资金41.68万元开展帮扶。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20人,完成辣椒试验示范种植45亩。
(六)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拓宽宣传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线索排查和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理论武装弱化"的整改情况。利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议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19年已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19年党组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40余次。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和标准,年内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3次。
(三)关于"党建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建立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强化督促指导。实行基层党组织生活报备管理制度,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2019年创建"星级"党支部8个。
(四)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倒序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要求。
(五)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对抽调到机关科室跟班学习人员已清退回原单位工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审核把关,防止"带病提拔"。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每季度听取1次派单落实情况汇报。结合职能职责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主题教育9个专项整治。
(二)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年内开展2次现场警示教育,每季度集中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二是完善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请销假、出差审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检查督促。每月对机关干部上下班时间、遵守上班期间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和通报。
(三)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的整改情况。制定年度精文减会计划,定期开展检查,严格控制发文及开会数量。截至2019年11月底,共发文103件,召开会议12个。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违规支出经费已按原渠道返还,重申并严格执行《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事项补充规定的通知》,凡下乡报销差旅费必须附交纳伙食费收据或伙食自理说明,巡察反馈后未出现下乡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的情况。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下乡交纳伙食费和公务接待规定,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和接待费已按原渠道返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2197561,通讯地址:文山市安平东路17号;电子邮箱:702159676@qq.com 。
中共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