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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传谣,不信谣!疫情发布有规定!

发布时间:2020-02-02 13:10:46   阅读 6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发布机构为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其他部门和单位不能发布。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疫情信息包括全省各州市疫情信息,需要了解云南省疫情信息可以关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疫情情况,截至20202124时,文山州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文山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侯佑琴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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