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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进出麻栗坡,都要有通行证明

发布时间:2020-02-16 18:48:35   阅读 62133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进出麻栗坡县人员

通行服务的通告

(第10号)


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进出麻栗坡县人员通行服务通告如下:

 

麻栗坡县户籍人员:由需进出麻栗坡县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小组、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居)小组、村委会(社区)意见出具通行证明(严控为走亲访友、串乡串村<组>、聚集搞活动的人员出具证明),方可正常通行进出麻栗坡县。

 

州内人员:由所在地政府或单位对14天内未离开文山州境内和已在文山州居住满14天以上且身体无异常的人员出具通行证明,方可正常通行进出麻栗坡县。

 

州外人员:由所在地政府或单位对没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出具通行证明,同时由所在地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方可正常通行进出麻栗坡县。

 

麻栗坡县公职人员:对在州内生活居住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直接出具通行证明,方可正常通行进出麻栗坡县;对在州外生活居住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核实具体情况,报县指挥部同意后出具通行证明,方可正常通行进出麻栗坡县。

 

到麻投资发展人员:与县投资促进局对接,由县投资促进局报县指挥部同意后出具通行证明,方可正常通行进出麻栗坡县。

 

复工复产企业人员:按照《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疫防发〔2020〕7号)及《麻栗坡县关于做好县内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的通告》(第8号)执行。

 

运送应急防控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人员:按照《麻栗坡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运输车辆保通畅的通知》执行。

 

以上人员必须接受县内疫情防控监测点(疫情防控监测点变更需报经县指挥部同意)的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和现场核查,严格执行扫码进出,有发热、咳嗽等异常人员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排查;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不配合监测检查、医学观察等导致疫情传播、流行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麻栗坡县境内各疫情防控监测点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做好排查、监测、防控,对排查、监测、防控不严不实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以上所述证明材料可用电子版、图片。

本通告自2020年216日起实行。

监督举报电话:0876—6626049

 

中共麻栗坡县委麻栗坡县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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