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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起,富宁县恢复部分客运
发布时间:2020-02-22 10:16:28 阅读 15607
富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恢复部分道路客运的通告
富应疫指通〔2020〕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10号)、《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道路客运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疫防电〔2020〕10号)、《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重申做好全州外出人员通行保障的通知》(文疫防电〔2020〕12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服务工作,保障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车辆的出行顺畅。同时,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恢复部分客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范围
(一)客运站经营:富宁汽车客运站。
(二)城市公交客运:富宁汽车客运站至高铁站。
(三)县内客运班线:富宁至郎恒、田蓬、那能、洞波、剥隘、花甲、谷拉、者桑、阿用、归朝、板仑工业园区共11条班线。
(四)包车客运:以富宁汽车客运站为起点,省内、省际农民工返岗及学生返校实行“点对点、门对门”包车客运(该车为单程专线,中途禁止上下客,返程不载客)。
二、恢复运营时间
自2020年02月23日00:00时起。其他班线及运营车辆恢复运营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告。
三、有关要求
(一)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做好车辆及从业人员资质的审查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积极指导、配合道路运输行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县人社局要做好出行人员及外出务工人员的信息比对核实、出行需求统计、防控知识宣传等工作,按防控要求组织人员有序安全乘车外出。
(二)恢复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制定恢复运营后运输保障及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
(三)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从业人员和乘客严格落实“云南抗疫情”扫码制,做到“一车一码”,上下乘车统一扫码,做好乘客体温检测、登记,从业人员和乘客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一律不得乘车。
希望外出务工人员合理计划、有序出行、错峰返厂,确保出行顺利、安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恳请广大市民、乘客、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富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