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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防控疫情法治动漫和微视频,好作品推向全国
发布时间:2020-03-02 14:59:04 阅读 50008
文山州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司法部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动漫、 微视频作品征集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制作了许多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动漫、微视频作品。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普法宣传作品的作用,根据司法部、省普法办相关要求,文山州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动漫、 微视频作品征集工作。
负责单位和时间安排
州和县(市)普法办共同负责全州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 集展播活动的作品征集工作,具体由州和县(市)司法局负责整理上报。
作品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活动主题:防控疫情法治同行。
(二)主办单位: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
(三)活动时间:2020 年 2 月中旬至防控疫情工作取得最 后胜利。为及时向社会推介好的动漫、微视频作品,请各县(市) 普法办和州级各部门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征集作品(注明 “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作品”字样)及附件,报送至指定邮箱: 497276457@qq.com。
(四)作品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针对性。
2.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相关 法律知识,引用宪法、法律条文要准确规范,引导全社会在法 治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的时代精神,传播依法防控疫情正能量。
4.坚持以案普法,使用相关典型案例,解读阐释法律法规 准确、到位,讲好依法防控疫情的鲜活法治故事。
5.坚持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较 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 事反映大时代。
6.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 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 权和自行使用权。
7.作品需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 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 源。
8.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报送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作品形式
(一)动漫: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 5 分钟。画面比例 16:9,画面像素尺寸 1920×1080,帧速率为 24 帧/秒,制作软件 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二)微视频: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 3 分钟。画面 比例 16:9,画面像素尺寸 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选送要求
(一)请各县(市)普法办转发本通知,欢迎动漫、微视 频专业制作公司和广大群众网友积极参与,可设置本地专门邮 箱或网盘等,便于社会各界投稿。
(二)可在己发布的防控疫情法治宣传动漫、微视频中选 送,也可自行制作报送。各县(市)报送征集作品数量应不少 于 1 件。
(三)请州委各部委,州直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 体、企事业单位和省驻文单位积极参与征集活动。
(四)云南省普法办将在“云南普法”“云南司法行政”“云南法制报”等平台的“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栏中对选送作品 进行展播,并择优推荐到“司法部”“中国普法”等平台进行展播,展播和推送的作品将纳入今年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评选范围。
联系人:张毅华,联系电话:2188796。
(文山州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 侯佑琴)
(排版 骆丽)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