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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医院:陪护、探视需办证,探视时间有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5 16:42:11   阅读 15841  

文网讯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证医疗护理工作顺利进行,对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人员加强管控,文山州人民医院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陪护、探视管理的通告》。

《通告》指出

1.新入院患者凭《入院证》进入住院楼。

2.住院患者凭手腕带、陪护人员凭“陪护证”、探视人员持“探视证”进入住院大楼。无证有预约事项的人员,需由被预约的医护人员向值班保安报备。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不留陪伴。

3.普通病房探视时间为每天16:00—17:00,19:30—20:30;ICU视频探视时间为16:00-17:00,探视期间不到医院其他区域走动和逗留。

4.陪护人员与探视人员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探视者均需在进行体温监测后进入病区,进出医院需佩戴口罩。

5.陪护人员加强自我观察,在住院期间注意手卫生及个人防护,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报告医务人员并到发热门诊就诊。

6.陪护或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遵从工作人员指导,配合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不在病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垃圾分类放置。

7.陪护或探视人员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医院将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文山州人民医院)

(编辑 郭韦)

(排版 骆丽)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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