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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我州工伤认定有“绿色通道”哦
发布时间:2020-03-09 09:18:44 阅读 9147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卫生健康部《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肺炎医护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其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各级人社部门及时完成工伤认定工作。从2020年1月26日起,我州采取日报制度,每天收集汇总各县(市)因参加防控工作而感染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受伤情况。对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和个人,开启绿色通道,免去以往调查取证、领导小组集中讨论、网上公示等环节,对事实清楚的及时作出认定。为避免交叉感染,疫情期间,工伤申请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实行微信或者QQ上传图片、提交申请资料,各县(市)防疫指挥部出具相关证明即可受理。在待遇支付方面,只要治愈出院,工伤医疗费用第一时间支付到位,预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近20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州共收到因疫情防控工作及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的事故申请工伤认定117件,已下达工伤认定结论48件。其中,因疫情防控受伤申请工伤6件,已全部认定为工伤,因疫情防控工伤医疗费用全部支付到位。
(何仕高)
(编辑 刘梅)
(排版 罗钢)
(审核 李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