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违规报销驻村期间伙食费,着了!
发布时间:2020-03-12 17:31:16 阅读 34027
违规报销驻村期间伙食费
文山市这名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队长)被通报了……
所以说
驻村扶贫政策文件学习要透彻、理解要到位、监管要“给力”
文网讯 日前,文山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
2018年3月至9月,平坝镇长冲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队长)李加喜在担任平坝镇长冲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队长)期间,与另外3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共同商议后,将本应由4名驻村工作队员个人承担的驻村期间伙食费共计11766.20元,到平坝镇村级会计服务中心进行报销。李加喜作为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队长),对驻村扶贫政策文件学习不透彻、理解不到位、监管不力,违规报销驻村期间伙食费用,对此承担主要责任。2020年2月,李加喜受到全市通报问责,3名工作队员受到了提醒谈话,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是党的扶贫、惠民政策最直接的实施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在履行好工作职责的同时,也要加强相关规定政策的学习,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时刻保持遵规守纪的警觉,不能心存侥幸,防止因不拘"小节"而酿成大疾,只有心中有规矩,做事才能有分寸。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同时要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艰巨性,切实把敬畏纪律、遵守规矩作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以及扶贫资金规范使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监督管理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硬的作风、严的要求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文山市纪委监委)
(编辑 刘梅)
(排版 罗钢)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