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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根鸡毛开始,将非法捕杀野生动物严查到底
发布时间:2020-03-13 16:27:49 阅读 8864
2月25日,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蚌蛾乡南屏村委会戈童水头村下乡办案途中,发现村里一农户家门头上插有一根疑似白腹锦鸡的尾翼,由于职业的敏感性,民警立即前往农户家中调查。
经了解,2017年4月,村民罗某到本村对面一处山上干活,看见林地里有箐鸡在飞,于是罗某就用自己编的连套放在地边上,第二天再到地里看时,就发现套到一只箐鸡,罗某就把它带回家养起来,可没过几天箐鸡就死了,于是夫妻二人便把它做成美食吃掉。罗某觉得箐鸡尾部的毛好看,就把它插在门头上,其余羽毛已经丢弃。
经司法鉴定,送检的疑似白腹锦鸡尾羽来源为鸡形目雉科锦鸡属白腹锦鸡,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在此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白腹锦鸡相关知识:
白腹锦鸡在我们云南一般称为“箐鸡”,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UCN)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禁止猎捕、贩卖和食用野生动物。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拨打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报警电话0876-3122110。
(砚山县融媒体中心 黄龙菊 通讯员 刘琼)
(编辑 郭韦)
(排版 罗钢)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