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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文山州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
发布时间:2020-03-20 08:56:15 阅读 10376

文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提升工伤保险基金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小险种、大作为”的保障作用,从今年10月1日起,州工伤保险将从州级统筹提升为省级统筹。届时,工伤保险将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统一政策、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责任分担、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管理模式。


统一工伤保险政策: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调剂使用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统一调剂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建立省级调剂金和储备金,基金收支进行分级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一级调剂、三级管理”,州(市)级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实行统收统支;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预算编制,由省级统一编制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汇总编制全省工伤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报省人民政府审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按照规定批复税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统一责任分担:建立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分担的基金收支责任机制。省人民政府负责基金省级统筹的统一领导,统筹调剂全省基金,督促各级地方政府落实工伤保险工作责任。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工伤保险工作属地责任,做好政策执行,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足额支付和基金安全;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全省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规程及文书格式,建立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省内协作机制;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规则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经办标准统一、业务流程规范、服务方便快捷。建立健全行政、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
(何仕高)
(编辑 侯佑琴)
(排版 骆丽)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