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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收入还有奖励!马关出台生猪扶持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24 11:20:39 阅读 14314
扶持奖励对象
马关县所有农户
扶持奖励时间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文网讯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增加群众收入。近日,马关县制定出台了《马关县 2020 年生猪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就扶持奖励对象、扶持奖励标准及扶持奖励时间范围等作了界定,同时,还就扶持奖励申报程序时间节点、扶持奖励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和扶持奖励资金兑现程序作了规定。

1.年出栏生猪规模在 100 头(包括仔猪和肥猪)以下的马关县所有农户;
2.年出栏肥猪规模在 100 头以上的马关县所有规模养殖场(户),肥猪出栏数以产地检疫证为准;
3.生猪贩运商、屠户、短期育肥户(育肥期不足 3 个月)不给予扶持奖励。

1.对年出栏规模在 100 头以下的农户,销售收入在 5000元至 10000 元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 元;销售收入在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300 元。
2.对规模养殖场(户),年出栏肥猪规模在 100 头至299 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1 万元;年出栏肥猪规模在 300 头至 499 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万元;年出栏肥猪规模在 500 头至 999 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3 万元;年出栏肥猪规模在 1000 头以上(含 1000 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3.扶持奖励时间: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佟万祥)
(编辑 李正红)
(排版 骆丽)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