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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州生态环境局优化环境监管执法!

发布时间:2020-03-27 10:27:29   阅读 7017  

  文网讯  在3月27日举行的文山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环境监管暨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春明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优化环境监管执法的主要举措进行了解答。

邹春明介绍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州生态环境局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方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打扰,总体按照国家、省、州统一安排部署,做到对相关企业实行柔性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对受疫情直接影响,非主观故意和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企业,可以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

其次是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对地方政府认定的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企业,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环境信用良好的,已经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企业,免除现场执法检查。

同时,施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施行非现场监管检查。当监控、分析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轻微问题可边生产边整改。

此外,强化企业风险自身防范。指导涉医、涉化、涉危、涉重金属企业生产、储存和处置单位开展生态环境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隐患。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对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和技术查缺补漏,指导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和落实,做好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值守。

该局还突出执法查处重点。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影响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记者 李霄文)

(排版 罗钢)

(编审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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