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砚山人周知: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和最新限行通告
发布时间:2020-03-31 11:24:07 阅读 14410
文网讯 3月30日下午,砚山县人民政府在县民族文化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19年经济运行情况及限制车辆驶入县城交通管制等相关问题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文山日报砚山记者站、砚山县融媒体中心、砚山县政务网络管理中心等县内新闻媒体记者参会。
会议首先由砚山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通报了砚山县2019年经济运行情况。经初步核算,2019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67亿元,增长10.0%(按2015年不变价计算)。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3.03亿元,同比增长5.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1.06亿元,同比增长16.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5.81亿元,同比增长7.5%。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9.2:30.4:50.4调整为20.7:31.9:47.4。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比上年分别提高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上年下降3.0个百分点。从贡献作用上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分别为1.3%、52.6%、36.1%;从拉动作用来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11、5.3、3.6个百分点。
随后,砚山县城乡综合执法局有关人员就《砚山县关于限制受限车辆进入县城交通管制区的通告》出台的背景、起草的依据、起草的经过以及《通告》的内容、目前的工作进展等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说明。媒体记者和县内部分民族学(协)会代表,分别就《通告》中,老百姓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
据悉,《通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内容分九个部分。通过这一交通管制措施,加强货车行驶路线管理,减少货车对砚山县交通的干扰,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行驶安全,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砚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黄龙菊 实习生班正菊)
链接
《通告》分九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过境载货车辆、9座(含)以上载客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城区所有道路,从323过境线、民航路、蒙文砚高速南出口与文砚二级路连接线及其以外道路行驶过境。
(二)中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挂车、吊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专项作业车等车辆、大型载客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砚华路、建设南路、龙头街、书院街、七乡大道、双拥路、曙光路、安平大道、兴凤路路段通行或停放。
(三)中型以上的载货汽车、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挂车、吊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专项作业车等车辆、大型载客车辆,每日6:00-21:00禁止进入通广路(民航路与通广路交叉路口至龙头街路口路段)、达文路(达文路与龙头街交叉路口至八嘎岔路路口路段)通行或停放。
(四)确因需要进入上述交通管制区域、道路的受限车辆,应当向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申请办理入城通行证,经批准核发入城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通行。
(五)经批准进入交通管制区的车辆车身必须保持干净,不得污染市政道路,货运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严禁遗漏、抛洒。
(六)公交车、市政维护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七)违反本通告的,由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按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八)入城通行证办理地点: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1楼办证大厅(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103号),联系电话:0876-3123347。
(九)本通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编辑 侯佑琴)
(排版 郭韦)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