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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6万元,男子不幸买到假口罩售卖后被消费者投诉

发布时间:2020-03-31 17:37:47   阅读 6282  

云南信息报讯 记者邓尹婷 微信购进1600个“飘安”口罩在自己的药业公司售卖,后被消费者举报该产品不合格,男子被罚6万元……近日,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阿子营市场监管所查处了一起涉嫌销售侵犯“飘安”注册商标及未注册医疗器械口罩案。

1月31日,一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投诉,称其从位于盘龙区阿子营街道的某药业有限公司购买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为不合格产品。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回收了投诉人已拆封但未使用的口罩,并对该公司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初步调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于1月26日通过微信好友以1元/个的单价购进“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1600个。对方没有向他出示相关证照和提供销货凭据。购得口罩后,张某将其中920个口罩捐赠给属地相关单位及村委会,剩余口罩张某放在药业公司出售,以1.5元/个的单价销售了200个,以2元/个的单价销售了400个,留给公司员工自用80个,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100元。据了解,张某当时并不知道所购口罩为假口罩。

为查明事实,执法人员联系上了“飘安”牌口罩生产商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鉴别核实,判定张某购进并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不属于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根据依法收集到证据,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张某作处罚:没收上述侵犯“飘安”牌注册商标的一次性使用口罩16个;对其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对其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0元;对其经营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口罩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6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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