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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带贫减贫,麻栗坡给钱扶持

发布时间:2020-04-02 10:35:25   阅读 10414  

文网讯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进产业扶贫纵深发展,助推贫困群众增收,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麻栗坡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带贫减贫方案(试行)》。

该《方案》已经3月23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经3月31日中共麻栗坡县委第十三届委员会第60次常委会议同意。4月1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批转了《方案》。

《方案》明确了扶持范围、扶持对象、扶持标准等,同时明确:

享受扶持政策但

没有履行带贫减贫责任

违规或违法经营

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新型经营主体

将被列入“黑名单”

取消其新型经营主体在县域的

政策享受资格

追回所享受的扶持资金并依法查处!

扶持范围

麻栗坡县县域内注册、开设对公账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

扶持条件

申报扶持的新型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产业扶贫帮扶责任,带贫减贫作用明显,带动贫困户增收,无拖欠工资、地租、农产品收购款等行为;环评、安全生产达标;财务健全、管理规范。

扶持时限

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扶持标准

产业基地

新型经营主体自主新建产业基地500亩以上、辐射带动100户以上档卡户发展产业不少于300亩的,并为档卡户提供产业发展中的技术培训指导、抚育管理、产品销售等服务,给予新型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订单收购

新型经营主体与档卡户发展产业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协议),当年度内至少对500户以上档卡户进行订单收购、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每带动1户档卡户给予200元奖励。

消费扶贫

新型经营主体直接收购1000户以上档卡户农副产品、年度内交易金额5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收购档卡户销售农产品总价的5%给予奖励。

就业帮带

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50人以上、年度内持续稳定务工6个月以上的,按每带动1人给予1000元奖励。扶贫车间帮带就业的不在本方案范围。

土地流转

新型经营主体流转50户以上档卡户土地(面积300亩以上)、流转时间不少于3年的,按流转档卡户每亩土地给予200元奖励。

代种代养

签订代种代养合同(协议),提供种苗给档卡户进行代种代养、并负责回收产品。种植业带动档卡户50户以上、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回收总价50万元以上的,按每带动1户档卡户给予扶持奖励1000元;养殖业带动档卡户20户以上、回收总价50万元以上的,按每带动1户档卡户给予扶持奖励1000元。

生产托管

签订生产托管合同(协议),帮助档卡户发展种养殖业。带动档卡户10户以上发展种植业、托管土地50亩以上、档卡户亩纯收益不低于500元的,按每托管1亩档卡户土地给予扶持奖励200元;托管养殖牛1头或猪1头、并具备出栏标准交给档卡户的,每托管1户档卡户给予扶持奖励500元。

加工型企业

2020年至2021年期间,在麻栗坡新建农产品加工厂,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年内投产运行,并带动档卡户100户以上发展产业(就业、产品收购等)的,给予新型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申规纳限

2020年至2021年期间获得申规纳限资格并积极参与带贫减贫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申报程序

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自愿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

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申报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初验、初审后报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各乡镇初审名单后,组织工信、市管局、税务、人社局、人行、扶贫、财政等部门对申报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审定。

公示及奖补: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审核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在公共场所、麻栗坡县政务网等场合公示,公示期10天,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放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给予奖励。

(来源:县委宣传部)

(编辑 侯佑琴)

(排版 郭韦)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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