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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将试点“协商在基层”

发布时间:2020-04-15 09:26:30   阅读 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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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协商在基层 问题解决在基层

州政协召开“协商

在基层”工作推进会

文网讯 4月13日,州政协召开“协商在基层”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部署全州开展“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州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琼讲话。李付珠主持。

会议强调,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主要由县级政协组织实施,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协商。

要紧紧围绕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确保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在党组织领导下有组织地开展、有步骤地实施、有计划地进行。

要搭建统一规范平台,平台搭建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内容,核心要解决好有人来协商、有地点供协商的问题。

要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建立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把协商议事会议的组成和协商内容、规则、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的确定和操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让协商活动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聚焦当地党委政府工作的要事、民生改善的实事、社会治理的难事和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来选题,要系统有序地开展广泛协商,在协商中把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下去、把基层所做的工作宣传出去、把群众的诉求关切汇集起来,助推解决基层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

会议要求,各县(市)政协要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标准,把握步骤,稳妥实施,要及时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基层群众掌握并有效运用协商的方法和程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基层协商的良好氛围。

(记者苏宁)

(编辑 侯佑琴)

(排版 曾炜)

(审核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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