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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回来:不隔离!瞒报!这两人受到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0-04-15 20:50:10   阅读 22287  

文网讯近日,富宁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依法查处2起境外旅居史人员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给予行政处罚2人。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富宁警方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认真抓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从境外入境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并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境外入境人员进行依法打击处理。

在集中隔离期间,违法行为人李某金(男,32岁,富宁县板仑乡人)于3月22日从马来西亚旅游入境返回富宁县后,被安排到富宁县疫情防控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3月25日12时许其私自离开隔离点后一直未归,拒不执行政府的隔离观察规定;另一违法行为人农某杰(男,21岁,富宁县归朝镇人)于3月26日从泰国留学返回富宁县后,在填写云南健康码内容时,故意不如实填写旅居史,造成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降低了对其的风险评估。

目前,因违法行为人李某金、农某杰的行为已违反了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富宁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富宁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金处以行政拘留8日,对违法行为人农某杰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防范境外输入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境外返(来)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对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有关事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大局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打击处理,追究法律责任。战胜疫情需要每一位公民的配合,这是对自己及家人的负责,也是对社会的负责。

(来源:富宁警方)

(编辑 郭韦)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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