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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以案为鉴 时刻警醒纪检监察干部敬畏手中权
发布时间:2020-05-11 10:56:38 阅读 25107
文网讯 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赵开江严重违纪案件后,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通报精神,州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并安排部分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作为一名和赵开江一样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的纪检监察组长,我将会以此为鉴,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坚持做到心有所惧、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纪。”这是文山州纪委监委驻州工信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农光怀在专题会议上交流自己学习赵开江反面典型案例后的心得体会。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胡作非为,我理解为是‘温水煮青蛙’式地慢慢堕落。”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员卢廷文表示,巡察干部在履行职能中也面临诸多风险,例如在巡察中有可能出现的宴请、馈赠、说情等,面对种种“围猎”,要主动筑牢思想防线,防微杜渐,严格按照党的制度规矩办事,把严守纪律贯穿到巡察工作中,做到警钟长鸣。
“通过学习赵开江反面典型案例,让我想起《阿房宫赋》中‘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夜以继日打造的‘铁肩担道义,双手斩妖魔’的包公形象却被一个‘上午围着轮子转、下午围着盘子转、晚上围着裙子转’的三转干部给损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史为鉴,知法知纪,正确用法用纪。”第五监督监察室主任卢高云说道。
会上,交流发言的纪检监察干部围绕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思想认识、纪律作风、履职尽责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检视存在问题,并在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
“赵开江在11天行程中,14次饮酒,可以说天天违纪,同时也暴露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干部监督室主任张世高分享自己的感悟,也表示将坚持按照《文山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作风监督,在专项检查和专案工作中设纪律作风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行为露头就打,抓早抓小抓苗头,坚决清理好门户,防止出现“灯下黑”。
“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再次充分说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孤岛’,不是‘防空洞’‘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免疫力’。”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自己人”的监督是最难的,但是,越是难我们越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定期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贯通起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据悉,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赴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学习张富清、杜富国等功勋模范人物和新时代新标兵先进事迹,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等,通过革命传统教育、忠诚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对党的初心使命有更深刻的领悟。
(州纪宣)
(编辑 骆丽)
(审核 李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