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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出台城乡医疗救助办法,报销比例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0-05-18 10:47:48 阅读 5734
定额资助或全额资助
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
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
文网讯 为规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根据省州有关政策法规,麻栗坡县制定出台了《麻栗坡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具有麻栗坡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开展医疗救助。
《办法》指出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救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边境一线行政村重点优抚对象、一、二级重度、低保家庭中三、四级残疾人口或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口以及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
《办法》规定
参保缴费按照当年筹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或全额资助。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产生的住院费用,按健康扶贫30条措施和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规定执行,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比例90%,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150000元;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因病产生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后,个人自付部分政策范围内给予全额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20000元;城乡低保对象、农村重点优抚对象、贫困残疾人口年度内因病产生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后,个人自付部分政策范围内费用超3000元的,超出部分按照3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20000元;因病可能致贫或造成基本活生活困难且不符合22种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的,年度内产生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费用超10000元的,超出部分按照3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20000元。
《办法》强调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由州医疗保障部门实施救助,救助范围包含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等22个重特大疾病种。
《办法》要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医保部门审核确定的用款计划及时拨付。
(潘奕)
(编辑 李正红)
(排版 罗钢)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