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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还要收费?马关一村干部被查处
发布时间:2020-06-05 16:24:46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村小组长,本应该带领我们苗族同胞发家致富,我却利用手中的权力违规向群众收取矛盾纠纷调解费,我深感愧疚,我接受组织对我的任何处理。同时,我也庆幸自己没有越陷越深,是组织提醒挽救了我。”马关县金厂镇金厂村委会下金厂村小组原组长杨志祥在检讨书里写下。
经查,杨志祥任马关县金厂镇金厂村委会下金厂村小组组长期间,在组织调解下金厂村小组群众三起矛盾纠纷时,每起收取群众1000元调解费,共计3000元,并将收取的调解费分给参与调解的人员,杨志祥本人分得680元。2020年5月15日金厂镇党委决定给予杨志祥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3000元已退还5户群众。

在农村,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是常事,杨志祥作为村小组长,作为群众身边的领路人,发家致富的带头人,不想群众之所需,不解群众之所困,以矛盾纠纷调处耽误生产为由,违规收取矛盾纠纷调处费,侵害了群众利益,伤害了群众感情。要加强农村党员、村小组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坚决清除群众身边的“蛀虫”,提升群众“获得感”。
(蔡明丽)
(编辑 曾炜)
(排版 钟晓明)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