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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丘北公、铁路沿线非法广告标语统统清除!
发布时间:2020-06-11 17:06:31 阅读 5689
文网讯 6月10日,丘北开展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保障公路、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改善公路、铁路沿线交通环境和路域环境。
在官新段清理整治现场,记者看到,执法工作人员正在有序对违规广告牌进行拆除。
丘北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吴新茂告诉记者:“我们交通运输局地方路政管理大队依法依规,对县乡村道路非法广告宣传标语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前,我们路政大队通过走访、调查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现将县道、乡道、村道两百余块广告牌定性为非法广告,清理后,公路路域环境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同时消除了公路安全隐患,有效的保护好了公路路产路权。”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高速公路(普炭一级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向外500米可视范围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向外100米可视范围内;农村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向外30米可视范围内;铁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向外100米可视范围内。
整治内容为:将未经依法审批许可的,许可期限到期和逾期的,或经依法审批许可但擅自变更内容、变更审批用途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影响交通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遮挡公路、铁路沿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监控探头区域的,设置在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停车区等服务设施内影响车辆出入安全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附着在公路、铁路附属设施(交通标志标牌、可变情报板、防撞护栏、隔离墩、防眩设施、隔离栅和照明设施等)及跨线桥(涵洞)上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法律、法规未要求设置或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许可手续的非公路和非铁路标志标牌、宣传标语。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一律依法依规拆除。
(丘北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思佶)
(编辑 刘梅)
(排版 钟晓明)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