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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梁映敏任州政府副州长

发布时间:2020-06-21 22:20:55   阅读 26508  

      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对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作出要求

文网讯  6月19日17时,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闭幕。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昌碧主持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14时30,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7次主任会议,听取各组组长汇报分组审议有关报告及人事事项情况,同意将有关人事事项提请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通过表决,任命梁映敏为文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任命尚元超为文山州民政局局长,免去其文山州信访局局长职务;免去李新文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免去郭凤琪文山州民政局局长职务。

会上,徐昌碧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新任职人员作任职承诺。

就学习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徐昌碧要求:

抓好学习宣传,应用各种媒体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抓好严格执法,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保证行使的公权力为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抓好公正司法,法院要依法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院要加强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抓好全民守法,自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民法基本原则,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抓好立法监督,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对照民法典的规定和原则,依法及时修改、废止和制定需要配套的地方法规,保障地方立法与上位法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全州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证民法典在我州全面有效的遵守和执行。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洁、兰朝明、陶开晖、张仁茂、李献文,秘书长段自勇,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祥,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燕平,李云龙、杨廷友,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州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首席编辑 刘丕红)

(编辑 侯佑琴)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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