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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啦!可在线上申领哦
发布时间:2020-07-14 10:00:35 阅读 38563
惠民政策来了!
文山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啦
网上就可以直接申领了~
文网讯 为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13日联合下文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要求各县市简化流程,及时办理;摸清底数,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确保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临时生活补助在7月15日前要有实际支出。
补助标准:
《通知》要求,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同时,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对按《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由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发放,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领取期限与参保缴费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领金期间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
对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发放,补助的办法和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对阶段性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按月发放,参保缴费满1 年的,按当地中间档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 1 年的,按当地中间档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50%发放。领取期限为 6 个月,领取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2020 年 3 月至 6 月,可享受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 1 倍。
对阶段性领取临时生活补助人员,按月发放,标准参照参保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高档次确定,领取期限为 3 个月。
申领方式:
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 机 构 或 者 在 国 家 社 会 保 险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si.12333.gov.cn)、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jyj.yn.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
为确保特殊时期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地领到失业保险待遇,《通知》规定,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可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经办机构不得增加其他义务、条件或时限要求。
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后,请按照以下步骤申领失业补助金:
第一步“选地区”。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查询所在申领参保地是否开通网上申领服务。第二步“办申请”。凡已开通服务的地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办理网上申领。第三步“查结果”。选择“失业保险金审核结果查询”或“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查询”,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通过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 5 个工作日进行审核。
(记者 王玮)
(编辑 刘梅)
(排版 尹颖)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