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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横”车主醉酒驾驶,翻了
发布时间:2020-08-18 16:05:18
“豪横”两个字贴在引擎盖上
车子翻在路边
醉驾的代价——
负事故全部责任
文网讯 8月12日00时48分,砚平高速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过路驾驶员电话报警称:“在广昆高速公路砚山至广南方向,布标收费站附近,在紧急停靠带上有一辆小车侧翻,伤亡情况不明,请民警前方处置”。民警立即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只见一辆车头上贴着“豪横”二字的白色小轿车侧翻在应急车道上。民警连忙查看驾驶员情况,所幸驾驶员田某只是轻微受伤。随后,民警对田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田某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且,民警发现,驾驶员竟然还穿着拖鞋。
据了解,田某驾驶云HGP***号小型轿车由砚山驶往广南方向。00时25分,行至广昆高速公路下行线K1084+350M处时,因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头脑意识不清,导致其所驾驶车辆车头左侧碰撞道路中央金属防护栏后,车辆右前轮又骑行于道路右侧防护栏上,最后车辆左侧翻停于紧急停靠带内。造成驾驶人田某受伤,车辆及道路设施损坏的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田某负这起事故全部责任,并构成危险驾驶罪,他将面临拘役,并吊销驾照,且五年内不得重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砚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黄龙菊 通讯员 陆瑜晗)
(编辑 郭韦)
(排版 钟晓明)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