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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公款发福利,这个村支书受处理
发布时间:2020-08-21 16:47:49
“我错了,主要是不懂法,想着大家工作辛苦,为他们解决点福利,以为发点福利不算违纪,经过组织的教育,我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我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处理。”文山市喜古乡小寨村原村总支书记田凤炳对执纪人员说。
经查,田凤炳在任小寨村委会原村总支书记期间,从2014年至2017年期间,先后两次将村级办公经费及扶贫培训经费共54900元以加班补贴违规发放给时任村委会干部,村党总支书记田凤炳个人领取12000元。2016年7月28日,田凤炳组织小寨村委会干部、乡挂钩干部共9人,到普者黑公款旅游,返回后用办公经费报销旅游费用共计3000元。2020年6月18日,喜古乡党委给予田凤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54900元全部追回上缴国库。
合法的福利是干部职工应得的,对干部职工起到正向激励作用。但是,违规发放福利,则是变味的“腐利”,是损公肥私的违纪行为。中央和地方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违规福利,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现象有所收敛,但仍有一些单位和部门充耳不闻、顶风违纪,公然发放违规福利。原以为披上群众福利的“马甲”,将公款“嫁接”在福利名目之下变相发放,可谓费尽心思。其实,对于任性地违规发放福利的行为,纪检监察机构秉持“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让那些煞费苦心,把所谓“腐利”打扮成福利的违纪行为现出原形。
(李本祖)
(编辑 曾炜)
(排版 张振飞)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