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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 | 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25 15:59:52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宣传面,提高政策知晓率,全力推进人才强州战略。州人才办开辟人才政策宣传专栏,积极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才分析解读全州人才“新政”。
今天,小编为您解读——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政策!
在文山州工作的国家“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特聘专家”和省级院士后备人才、省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岭首席技师、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名医、云岭文化名家、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技术创新人才、享受国务院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
国家级:国家“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特聘专家”,每人每年5万元。
省级:省级院士后备人才、省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岭首席技师、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名医、云岭文化名家、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技术创新人才、享受国务院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3万元。
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实行州、县分级承担。州级由州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由州级财政保障;各县(市)由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由各县(市)财政保障。
特殊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予计算。
详情请咨询州科技局。联系电话:0876—2185150。

(人才科)
(编辑 郭韦)
(排版 钟晓明)
(审核 侯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