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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63个村入选云南首批森林乡村
发布时间:2020-09-04 15:55:35
“美丽乡村”都知道了
“森林乡村”是啥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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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建制行政村。
为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不断改善提升村容村貌,按照国家林草局相关要求,省林草局于2019年12月13日正式启动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
经推荐、评审、公示、审核后,全省首批共产生1081个符合认定条件的省级森林乡村。其中,昆明市206个、昭通市9个、曲靖市144个、玉溪市56个、保山市74个、楚雄彝族自治州105个、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97个、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63个、普洱市54个、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17个、大理白族自治州90个、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30个、丽江市24个、怒江州20个、迪庆藏族自治州13个、临沧市79个。
据了解,下一步我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还将持续推进。省林草局要求全省各州市充分认识建设森林乡村对于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意义,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森林乡村建设。在开展森林乡村建设过程中,挖掘和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影响力。注重保护传承原有的乡村风貌,激发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倡导共建共享。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 侯佑琴)
(排版 龙俊贤)
(审核 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