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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可进行核酸检测
发布时间:2020-09-09 17:37:08
9月起
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对所有发热
及发热门诊患者、新入院患者
和陪护人员进行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同时对其他人群提供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公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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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云南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云应疫指办发[2020]52号)、《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于9月1日起对发热及发热门诊患者、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同时对其他人群提供“愿检尽检”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我院自2020年9月1日开始,对所有发热及发热门诊患者、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同时对其他人群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1、发热患者。
2、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3、自愿要求检测的人员。
核酸检测采样时间:
每天08:30-10:30 ,15:00-17:00。非采样时间,不予采集。
核酸检测取报告时间:
上午采样者:取样后第二天16:00取报告。
下午采样者:取样后第三天16:00取报告。
取报告地点:
门诊核酸检测者,请到医技楼四楼检验科取报告。
住院核酸检测者,请到住院相应科室医生办公室取报告。

一、发热门诊患者。必须由发热门诊医师开具处方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单,在门诊收费室缴费后,到高危人群核酸采样室(120急救中心一楼)进行标本采样,标本由采样人员统一收集送检。
二、发热的门诊患者由接诊医师开具处方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单,在门诊收费室缴费后,到高危人群核酸采样室(120急救中心一楼)进行标本采样,标本由采样人员统一收集送检。
三、各门诊科室拟收住院的一般患者。门诊医师与患者及陪护人员沟通后,患方指定1名固定陪护人员,由门诊医师开具患者及固定陪护人员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单及处方,在门诊收费室缴费后,到普通人群核酸检测采样室(120急救中心一楼)采样,标本由采样人员统一收集送检。各住院科室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发放《陪护卡》,严格核对,加强陪护出入管理。
四、孕产妇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由产科医师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单及处方,在门诊收费室缴费后,到孕产妇核酸检测采样室(门诊楼二楼)采样,标本由采样人员统一收集送检。
五、各门诊科室对拟收住院的急危重症患者。实行先收住院救治,后缴费检测的原则。各住院科室必须预留有缓冲病房或应急隔离病房,还没有进行检测的患者先收住在缓冲病房或应急隔离病房,病情平稳后由主管医师对患者开具处方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单,缴费后由科室护士采样送检。
六、其他人群因健康检查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报告的人群。须到体检中心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单及处方,在门诊收费室缴费后到普通人群核酸检测采样室(120急救中心一楼)采样,标本由采样人员统一收集送检。
(来源: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
(编辑:郭韦 排版:张振飞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