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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山这种坐车?已有1.7万人吃罚单
发布时间:2020-09-15 10:01:18
众所周知,
开车要系安全带,
骑摩托车要戴头盔。
那对坐车的人有没有要求呢?
有!
乘车人不按规定戴头盔或系安全带,
不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还会受到处罚!!!
从熟睡中被执勤的交警同志叫醒时,龚先生先是懵了一阵,随后努力定了定神,理清对方说的话,缓缓在交管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签字认罚。事情发生于近日,在砚山布标收费站出口处,龚先生因坐在汽车后排未系安全带,收到了20元的罚单。“后排,后排,后排!!!”事后,他在微信朋友圈发了图文动态提醒亲朋好友注意。
记者从文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6月1起,我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摩托车骑乘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应按规定系安全带,否则将面临处罚。截止9月11日,全州共查处“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37531起,其中乘车人未戴头盔或未系安全带的近1.7万起。
直击:路查1个多小时逮到16起交通违法
9月10日,记者跟随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九中队民警到蒙姑-铁厂公路追栗街科麻栗路口进行劝导查纠。短短1个多小时的时间,民警查处了5起不戴头盔、11起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发现,骑车人、驾驶员和副驾位置人员基本都有意识戴头盔或系安全带,问题主要发生在其他乘坐人身上。
采访中,部分群众表示自己不知道乘车也要戴头盔或系安全带。也有一部分人知晓规定,但一时疏忽就忘了。有一辆某驾校的教练车驶来,后排坐的2名学员都没有系安全带。“你知道坐后排也要系安全带吗?”“知道。”“那今天怎么没系上?”“出发的时候匆忙,搞忘了。”在与记者交谈时,其中一名学员感到很不好意思。有一对夫妻是丈夫骑摩托车载妻子,男的戴了头盔,女的没戴,而备用头盔就挂在车架上,很显眼。
“师傅,安全无小事,开不得玩笑。头盔戴起(安全带系上),驾驶员有义务提醒一哈。”
“头盔我有,这就戴上。”“这回罚20块钱我买个教训,下回注意。”“以后不管开车还是坐车,一上车我就系上安全带,同时也提醒同车人员系上。”
经过交警一番普法和苦口婆心的劝导,群众的思想受到了教育。再出发时,头盔戴上,安全带系上。没有头盔的赶紧找地方买,车后排缺安全带的得补装!
据统计,6月1日至9月11日,全州共查处“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37531起,其中: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6862起、两轮摩托车乘坐人员未戴安全头盔5733起,机动车驾驶人未系安全带13683起、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11253起。
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这样处罚
驾乘人员不按规定戴头盔或系安全带,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条款作了明确规定。
不戴头盔: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记2分。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驾驶三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不系安全带: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记2分。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记2分。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目前,我州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予以批评教育。
交管部门强调,处罚不是目的,关键在于提升人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一盔一带”在关键时刻就是我们的保命神器。更重要的是,这也体现着人们的法律意识与文明修养。
事实上,除了交警部门在执法、普法,生活中关于“一盔一带”的提醒也很多。在文山各个汽车客运站,每一辆客运车辆载客驶离前,检票员、驾驶员(有的还有车载语音)、安检员都会先后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中途不要随意解开”。乘坐网约车,一上车就会被提醒系好安全带。在家里、在单位,亲朋好友也会暖心提醒一句:戴头盔、系安全带。把这些话听进去,并行动起来,既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让他人少一分担心。
(记者 侯佑琴 曾炜炜 唐雪娇)
(编辑:曾炜 排版:颖颖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