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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畴,做这些事将被罚款300—3000元!
发布时间:2020-09-15 10:22:00
城市是我们的家
环境卫生靠大家
你若乱来
罚单请收下
文网讯 近日,西畴县发布了《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镇)规划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其中第四、五、六条内容明确,违规摆摊设点和散发、张贴广告等行为将被罚款30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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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向有关单位并依据实际情况向有关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曝光并提出处理建议。
县城及兴街镇规划区、各乡规划区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0876-7629077。
鸡街乡人民政府,0876-7840015。
董马乡人民政府,0876-7849010。
法斗乡人民政府,0876-7820006。
蚌谷乡人民政府,0876-7839003。
莲花塘乡人民政府,0876-7866002。
柏林乡人民政府,0876-7900213。
新马街乡人民政府,0876-303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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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宜居、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
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西畴县融媒体中心整理)
(编辑:侯佑琴 排版:钟晓明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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