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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60000276201000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协助州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与县(市)委一道对县(市)残联执行理事会班子进行考察、任免和管理;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州残联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以2019年度主要领导重点任务清单为重点,全力推进残疾人重点工作。
1.开展数据比对推进残疾人精准脱贫。协同扶贫部门并指导各县(市)开展数据比对工作,截至10月24日,全州建档立卡残疾人23980人,已脱贫16388人,未脱贫7592人。协助配合州住建局、扶贫、民政等部门,指导各县(市)开展脱贫攻坚4类对象中2148户贫困残疾人数据精准识别和信息比对、核查和动态调整工作。开展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对全州持证残疾人进行调查。
2.落实优惠政策加强残疾人兜底保障。协同配合民政部门,认真落实两项补贴制度,前三季度全州共对53464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3085.63万元,其中,对4074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779.89万元,对2925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305.79元。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推进政府购买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组织实施600名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投入30万元用于对托养服务进行补助。
3.加强控辍保学促进残疾人教育脱贫。贯彻省、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 —2020年)实施方案》,全州应入学残疾儿童2510人,已入学2451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65%,比提升计划实施年(2017年)的93.71%增加了3.94个百分点。实施2019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学前教育)助学项目,资助111名残疾学生入学。协助教育部门做好68名残疾高考生录取及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帮助26人实现就业。
4.促进就业创业推进残疾人产业脱贫。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制定推进产业扶贫的办法措施,实施“助残就业同奔小康就业创业行动”,确认马关县蜀丰食品有限公司为2019年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西畴县洁城公司等5个用人单位为2019年残疾人就业示范点,魏氏纯天然野生蜂蜜经营店等59户残疾人创业户为2019年度残疾人创业示范户。配合人社部门审核高校毕业生中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信息,给予创业补贴。完成残疾人就业培训2537人次。实施“助盲脱贫”行动,投入经费58万元,完成盲人保健按摩店规范化建设9个,举办盲人保障按摩培训2期,对64名盲人进行按摩技能和开店营业技巧培训,为实现就业创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实施精准康复促进残疾人健康扶贫。协助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文山州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制定具体贯彻措施。认真落实《文山州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实施方案》,举办2期业务培训班。与卫生加强部门的协作,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全州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75%以上。
6.建设服务设施增强残疾人服务能力。完成州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验收,开展审计和引进社会资本运的行前期筹备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752万元,新建文山、丘北和麻栗坡3个县级托养中心建设。完成西畴、马关、富宁3个县2020年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预申报并开展前期工作。
7.抓好维权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对丘北、砚山、文山市的城市无障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配合住建等部门认真贯彻州人大常委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审议意见。投入资金491.5万元,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565户。做好信访工作,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32件,办结率97%。在天信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文山州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服务和法律顾问工作。制定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工作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配合州政法委落实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摸排工作,对1096名贫困残疾人给予16.45万元残疾评定补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文山州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文山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文山州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文山州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7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3.53万元,占总收入的87.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0万元,占总收入的12.56%。与上年决算数收入1868.58对比,减少595.05万元,降低31.85%。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到州扶贫办拨入上海对口援建文山州贫困残疾人康复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贫困残疾人假肢装配项目、残疾人康复设施购置、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7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26万元,占总支出的38.71%;项目支出1,084.76万元,占总支出的61.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1394.62对比,增加375.4万元,提高26.92%。主要原因是本年转拨上海对口援建项目经费500万元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5.26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641.05万元相比,增加44.21万元,增长6.9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职工晋升职务、级别、薪级等工资,提高职工工资标准,年内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4.76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753.57万元,增加331.19万元,增长43.95%,主要原因是本年转拨上海对口援建项目经费500万元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7.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99%。与上年支出961.39万元对比减少23.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主要实施上海对口援建残疾人康复项目,减少了一般公共预算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补助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7%。主要用于:(1)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2)开展残疾人扶贫、康复、就业扶持及培训、信访维权、假肢装配等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
3.卫生健康(类)支出3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5.住房保障(类)支出3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0万元,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的4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4万元,完成预算的5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53.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49万元,下降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8万元,下降1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9万元,增长196.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厉行节约规定,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二是本年开展上海援建文山州贫困残疾人康复设施设备项目,接待上级残联领导调研检查工作支出0.3万元,使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但我部门三公经费整体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4万元,占91.92%;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占8.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康复、假肢安装、辅具适配、就业和扶贫、社会保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同级部门和下级残联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43万元,与上年支出56.82万元对比增加0.61万元,增长1.07%,原因是工会经费缴费基数提高,费用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三公经费”及职工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水电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3454.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81.64万元,固定资产116.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56.28万元,无形资0.3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3.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21.0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9.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8.87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60000276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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