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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文山市医院可做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发布时间:2020-10-02 11:13:58 阅读 11028
文山市人民医院关于开展
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经过积极筹建,我院PCR实验室已顺利通过云南省卫生健康委验收。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确认第十六批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医疗机构的通知》精神,自2020年9月30日起,文山市人民医院正式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对象
(一)发热患者;
(二)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三)“愿检尽检”人员。
二、核酸检测采样地点及时间
(一)开单地点
1.体温≥37.3℃,或有流行病学史:发热门诊;
2.体温<37.3℃,且无流行病学史:
(1)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就诊科室的门诊或住院部;
(2)“愿检尽检”人员:门诊就诊相应科室。
(二)采样地点
1.普阳路院区:普阳路院区新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愿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标本采样点位于门诊大厅原急诊科处。
2.凤凰路院区:
(1)凤凰路院区新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愿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标本采样点位于医技楼二楼靠职工停车场一侧大厅及其连廊处;
(2)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标本采样点位于发热门诊采血室。
(三)采样时间
1.普阳路院区:每天15:00-17:30(周一至周天);
2.凤凰路院区:每天8:30-11:30 14:30-15:30(周一至周天);
3.发热门诊24小时随时采样。
(四)采集方式
咽拭子
三、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两项医疗服务项目临时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0〕96号)文件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110元/次。
四、出具报告时限及领取方式
1.发热患者:完成核酸采样4~6小时后,由预检分诊人员领取发放;
2.新入院患者:完成核酸采样12小时后,由陪护送检科送至住院部相应科室;
3.陪护人员及“愿检尽检”人员:完成核酸采样24小时后,由本人到凤凰路院区医技楼三楼检验科5号窗口领取。
五、注意事项
(一)凡核酸检测者,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提供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3岁以下的孩子需填写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实施严格的预检管理,您在进入医院时需佩戴口罩,先扫码、亮码(健康码),请务必告知本人真实的流行病学情况并检测体温,等候检测时请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采样前30分钟不应吸烟、喝酒、咀嚼口香糖等;
(四)在采集鼻咽拭子前检测者应告知采集人员是否鼻中隔弯曲及鼻腔手术史,过程中可能出现鼻部酸痒感,刺激打喷嚏,可立即用纸巾或手肘遮挡;
(五)鼻咽拭子采集后可能出现少量鼻腔出血,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出血量较多请及时到医院进行处理。
六、温馨提示
(一)咨询方式:门诊导医台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
发热门诊咨询电话:0876—2126120
检验科24小时值班电话:0876—2822253
医务科:0876—2190913
(二)每位住院患者原则上只能固定1位家属陪护,谢绝探视。
特此通告!
文山市人民医院
2020年9月30日
(编辑:李云淑 排版:尹颖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