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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巡回法庭进村审案 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发布时间:2020-10-24 15:39:08
文网讯 10月22日上午,丘北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曰者镇红花山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并当场宣判,以此案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经合议庭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某某非法猎捕国家Ⅱ级保护动物白鹇,并将其带回家中圈养,于2019年11月被民警查获。
丘北县人民法院认为,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权利和义务,被告人的行为违反国家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已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疫情期间提出的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要求,依法保护野生动物,丘北县人民法院依法从严快审快判涉非法收购、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以巡回审判、集中宣判等方式审结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9件,涉案金额6万余元。
“今天我们来红花山村开展巡回法庭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现场开庭、当庭宣判,起到宣传、震慑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丘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黄会银介绍。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丘北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涛涛、通讯员 杨芸)
(编辑:唐雪娇 排版:张振飞 审核: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