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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统计造假,文山州这么干

发布时间:2020-11-02 10:50:53  

上下联动

建立机制

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文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文山州打破传统统计法治宣传方式,统筹开展全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部门沟通共同建立健全防惩机制,多措并举发挥统计监督职能,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为全州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打破传统宣传“孤岛”模式,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树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利用传统媒体、传统方式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统计开放日”宣传,持续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工作的基础上,将统计法治宣传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把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作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对象,引导全州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看待统计工作及统计数据,严格遵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州委理论中心组以统计为学习专题,组织州级领导及州级部门主要领导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引领带动全州各部门主动参学,州级部门纷纷开展以统计为专题的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建立多维度统计工作制度,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为各级领导干部不踩红线不触底线提供基本遵循。州委州政府印发《文山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文山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从州、县(市)两个层面,对2017年以来印发的4万余份文件进行清理,并明确要求,今后发现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将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州级部门和县(市)结合实际,出台本部门或本县(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这一系列制度的出台,既对全州统计工作进行了规范,更对全州领导干部在统计工作中的行为进行了约束,不仅规范了全州统计干部行为,更为全州各级各部门领导在统计工作中划出了“红线”,明确了“底线”,标明了“高压线”。

履行统计监督职能,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与统计执法并行,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州统计局与州纪委监委联合印发《文山州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试行)》,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办法,确保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得到严厉追究;建立违规干预统计记录制度,印发《文山州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自2018年3季度起,在全州各级统计局设置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目前,尚未发现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印发《文山州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建立统计违法违纪举报投诉登记台帐;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印发《文山州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将数据质量核查情况纳入州对县(市)统计工作专业考核内容,每年1、4、7、10月对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同时,将核查结果作为收集统计违法线索的重要渠道;与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在县(市)统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对发现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谯耀玲)

(编辑:郭韦 排版:尹颖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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