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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广南这些网格责任单位被通报了
发布时间:2020-11-12 11:14:11
文网讯 11月10日,广南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永安社区、北宁社区沿线、广南县第五中学、莲城镇人民政府等网格区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单位、管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按照《广南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对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广爱卫专项办发〔2020〕12号)的要求,专项督查组于11月10日对永安社区、北宁社区沿线、广南县第五中学、莲城镇人民政府等网格区域开展专项督查,现将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督导发现问题清单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方面
1.住建局至妇幼保健院段(北宁路段)花坛内裸露垃圾多。(整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皮防站)
2.电信公司大院内建筑垃圾清除不彻底。(整改责任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南分公司)
3.马蹄井内小水池无安全防护栏,水面有垃圾,浮游物多。(整改责任单位:县委党校)
4.老阿曼尼后面路段傣壮宴餐馆旁空地卫生差,裸露垃圾多。(整改责任单位:住投公司)
5.金桂园门口(金维健身)对面建筑垃圾清除不彻底,路面有裸露垃圾。(整改责任单位:住投公司)
6.体育小区后门花坛内有裸露垃圾。(整改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7.太平寨保障性路口垃圾存在乱堆乱放。(整改责任单位:县第五中学)
8.广南大道(和乐门业仓储批发中心旁)存在乱堆乱放。(整改责任单位:莲城镇人民政府)
9.新两山门窗厂(坡顶—坡脚平地)存在大量白色垃圾。(整改责任单位:莲城镇人民政府)
10.亿安食品有限公司门口(蔬菜批发市场)有白色垃圾。(整改责任单位:莲城镇人民政府)
11.老火化场路口垃圾桶处存在垃圾未入桶,垃圾外溢。(整改责任单位:莲城镇人民政府)
12.北宁小区公园内种菜问题严重,休闲区卫生差。(整改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建设局)
13.公安局院内收缴的涉案车辆堆放时间久,部分车辆已经变成“僵尸车”,部分排水口盖子损坏和缺失,篮球场有散乱的矿泉水瓶,停车场路面有损坏路面,院内有杂物摆放凌乱,路灯有损坏,办公楼一楼警察书屋门口的纸盒未及时清理。森林警察大队绿化带内垃圾清理不到位,堆放隔离栏、水桶、木头等物品,院内未摆放果皮箱。森林警察大队和莲城卫生院楼梯角落堆放杂物。(整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4.县扶贫开发局区域:单位内烟头清理不彻底;垃圾桶摆放不合理,清理不及时;单位内卫生间洗手池清理不及时,小便池无感应;单位宿舍楼脚随意堆放杂物,绿化内垃圾清理不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15.铜鼓小区:西苑19栋3单元小广告过多;西苑随意堆放杂物;西苑随意挂放鸟笼;东苑垃圾清理不及时;西苑无公示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
16.县广一中区域:广八路沿线小型餐饮店门口卫生清理不及时,厨房排污设计不合理;沿线公路边井盖损坏情况严重,坑洞较多。(整改责任单位:县广一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网格区:北宁大道县交通局对面万家美陶旁边存在脏乱现象;县养老院对面人行道上种菜;县养老院对面道路上和莲城路(平安车行)各有两辆僵尸车;凯鑫酒店后面废品收费站没有建围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门口石墩被损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大楼后面有一条臭水沟;建材市场路口对面人行道商家占道经营。(整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18.县税务局网格区:南秀西路人行道有违章建筑、人行道毁损。(整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9.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网格区:云米之乡厂房与波妈小区连接处卫生差,发现有老鼠;农机校门前施工现场没有围挡;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院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县疾控中心)
20.城区内仍存在简易垃圾车、没有顶盖的垃圾车清运垃圾。(整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方面
1.马蹄井公卫不达标,未按要求放熏香、卫生纸和洗手液,未张贴“七步洗手法”标识。(整改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建设局)
2.书香名都公共厕所卫生差。(整改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建设局)
3.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扫把、拖把等卫生用具摆放不整齐,没有进行日常消毒,没有消毒记录;公安局厕所设施不健全,个别厕所灯坏、镜子有水渍;森林警察大队厕所未达到“三无三有”标准,没有洗手液、手纸、香熏;莲城卫生院厕所堆杂物,消毒记录没放在显眼位置;工地内的厕所冲洗不干净,没有洗手设施。(整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
4.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一楼洗手台没有抽纸。(整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5.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厕所刚改造,没有配备抽纸、香薰等。(整改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
6.溢味药膳鸡、客香居、再回首湘菜、丽何大山羊火锅城、古楼烧烤店、瀚顺火锅城厕所都没有香薰。(整改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方面
1.县公安局、县森林警察大队洗手台供水不到位,排水不通畅,七步洗手法、洗手台标识等没张贴,周边没配备果皮箱,没配备感应式水龙头、洗手液。(整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森林警察大队)
2.县森林警察大队洗手台保洁不到位。(整改责任单位:县森林警察大队)
3.莲城卫生院出入口没设置公共洗手设施。(整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
4.州生态环保局广南分局洗手台没有洗手液、抽纸和七步洗手法。(该单位文山州生态环境广南分局爱国卫生“7七个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落款日期2020年9月21日。文件中:新建单位洗手间5间,洗手台一个,完成洗手液等相关物资购买摆放。工作总结与实际不相符。)(整改责任单位:州生态环保局广南分局)
5.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大门口洗手台不是感应式水龙头,没有抽纸。(整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6.溢味药膳鸡、客香居、再回首湘菜、丽何大山羊火锅城、瀚顺火锅城洗手台都没有抽纸。(整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方面
1.公安局食堂无防蝇门帘,餐厨废弃物未加盖。无餐具消毒记录。从业人员1人健康证过期。工作人员未按照要求穿戴工作服,未戴口罩。餐厅厕所灯不亮。(整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莲城卫生院食堂餐厨垃圾未加盖,食堂堆放杂物。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无餐具消毒记录。(整改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3.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食堂储物间风扇口没有遮拦网、大米直接堆放在地板上。灭鼠、灭蚊没有相关台账痕迹。(整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4.广南县税务局灭鼠、灭蚊没有相关台账痕迹,公共区域没有“毒饵站”,储物室未设挡鼠板。(整改责任单位:广南县税务局)
5.瀚顺火锅城和再回首湘菜两个餐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已上墙,但内容是空白;溢味药膳鸡、客香居、丽何大山羊火锅城、古楼烧烤店没有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都没有消毒记录、从业人员防疫体温记录、食材购买记录等。(整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五)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方面
1.县公安局食堂人员未持健康证或有健康证的已过期;垃圾未清理。2.县公安局、县森林警察大队未每天进行消毒2次以上;未扫健康码进入场所、保安等未戴口罩、进出人员未按要求量体温、公共场所乱堆杂物。3.县森林警察大队没有禁烟标志。4.县公安局、县森林警察大队、莲城镇卫生院没有消毒公示栏;消毒没进行公示;没有消毒记录及购买消毒药剂凭证等;没有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未设有室外吸烟区。(整改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2.州生态环保局广南分局没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值班人员没有在岗,对进入办公区人员进行测体温、扫码等,消毒记录台账不齐。(整改责任单位:州生态环保局广南分局)
(六)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方面
1.查阅住建局台账,无烟机关创建工作进展缓慢。(整改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建设局)
2.县公安局食堂未张贴“公筷公勺”、“革除陋习”标识;县公安局、县森林警察大队、莲城镇卫生院食堂、会议室、走廊等公共场所未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县森林警察大队、莲城镇卫生院公共场所未张贴宣传海报;县森林警察大队公共场所未设置“1米线”标识。(整改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3.州生态环保局广南分局:创建无烟单位没有实施方案,大门口没有无烟单位宣传标语,办公室还有烟灰缸;没有健康教育台账,干部职工没有掌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六条新风尚”等内容;“7个专项行动”台账资料欠缺较多,并且整理不规范。(整改责任单位:州生态环保局广南分局)
4.广南县税务局:干部职工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六条新风尚”等内容掌握不全;部分台账整理不规范。(整改责任单位:广南县税务局)
5.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干部职工学习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六条新风尚”等内容不够,健康教育没有台账;无烟单位创建实施方案有瑕疵,大门口没有无烟单位宣传标语。(整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二、相关要求
(一)请被通报的乡镇迅速整改,并于11月11日(星期三)17:00前由县专项督查组收集整改情况报县爱卫专项办。县专项督查组及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网格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将进行约谈。
(二)请网格责任单位迅速举一反三,敢于唱黑脸,发扬斗争精神坚决向脏乱差宣战,奋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广南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广南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编辑:曾炜 排版:张振飞 审核:资云波)